关于公布2025年“技能兴淄”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经开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行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部署要求,激励各区县、有关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等广泛开展竞赛活动,搭建分级分类、科学高效、特色鲜明的竞赛场景,切实发挥竞赛人才培养职能,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淄人社字〔2023〕16)要求,现将2025年全市“技能兴淄”行业竞赛计划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规范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绿色、专业、安全理念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丰富竞赛场景、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建,培养选拔一批扎根各行各业、覆盖各级各类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为实现“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贡献技能力量。
二、竞赛项目
淄博市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为系列赛事,每年组织一次,分为市级一类竞赛和市级二类竞赛,冠以淄博市“技能兴淄”职业技能竞赛名称。
(一)市级一类竞赛。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项目、急需紧缺职业、特色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等确定,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办或者联合主办。
(二)市级二类竞赛。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级行业组织或者大型企业等举办的行业(系统)竞赛。
2025年度公布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计划8场次、14个项目,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计划42场次、84个项目(见附件1)。
三、奖励措施
(一)市级一类竞赛。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项目前3名、双人项目前2名、三人项目第1名且为职工(教师)身份的选手,经市人社局核准后,选拔为“淄博市技术能手”,给予一次性奖励。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前6名的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其他决赛获奖的职工(教师)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为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前6名的学生选手,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二)市级二类竞赛。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第1名且为职工(教师)身份的选手,经市人社局核准后,选拔为“淄博市技术能手”,给予一次性奖励。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前3名的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其他决赛获奖的职工(教师)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为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前3名的学生选手,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在同一比赛项目中,同一参赛单位多名选手获奖的,原则上只选拔成绩最优的1名(队)选手为“淄博市技术能手”;已获得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的,不再选拔。
四、工作要求
各竞赛主办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管理,规范办赛,保证赛事公平、公开、公正,并取得实效。
(一)合理确定竞赛承办单位。对列入2025年竞赛范围的市级一类和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各竞赛主办单位要选择办赛经验丰富、人员力量充足、竞赛场地规范、技能人才培养效果好的单位作为竞赛承办单位。
(二)周密制定各类安全预案。竞赛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要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强化对竞赛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做好赛场内外安全保障和秩序维护工作,确保赛事安全有序进行。
(三)确保竞赛技术质量。各竞赛主办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参照全国、全省技能大赛技术标准或者行业企业评价规范高级工以上技能要求编制技术工作文件,合理确定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竞赛内容的比例。技术工作文件原则上予以公开,赛题和评判标准赛前不宜公布的,应当公布技术思路或者样题。规模较大的竞赛,可根据情况举办技术说明会。
(四)认真组织实施竞赛活动。牵头主办单位要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成立赛事组委会,做好竞赛的筹备组织工作。认真审查参赛选手资格,做好裁判人员的管理培训。各赛事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单位人员不得担任裁判长、裁判员等可能影响竞赛成绩的角色。要设立仲裁监督机构,公布举办投诉电话,保证竞赛公平公正举办。
(五)严格落实奖励政策。各竞赛主办单位要根据赛事实际,合理设置奖励政策,强化赛事激励作用,总获奖人数一般不超过决赛人数的60%。竞赛参赛选手(参赛队)应达到一定规模,原则上市级一类竞赛每个赛项决赛人数不少于12人(队),市级二类竞赛每个赛项决赛人数不少于8人(队)。
(六)加强竞赛宣传推介。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竞赛活动和获奖选手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工作,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带动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七)做好竞赛经验总结。各竞赛活动原则上应于11月底前全部完成。各竞赛牵头主办单位请在竞赛结束后向市人社局报送以下材料:1.竞赛工作总结、竞赛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2.淄博市技术能手申报材料,包括竞赛部署通知、公布文件、裁判长签名或牵头主办单位盖章的成绩表、《淄博市技术能手申报信息表》(见附件3)。以上材料同时报送PDF盖章版,附件2、3同时报送电子版。
市人社局将对各竞赛主办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办赛效果进行评估,对参与度不高、覆盖面窄、办赛效果不明显、代表性不强的赛事,下年度不再列入市级竞赛计划;对赛事管理不规范或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取消下一年度竞赛申报资格;鼓励同类赛事加强合作,有效整合资源,打造竞赛品牌。
(八)其他要求。列入2025年竞赛计划的市级一类和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统一冠以:淄博市“技能兴淄”职业技能竞赛—×××××竞赛。列入市级竞赛计划后,如遇特殊原因需要取消或者延期举办的,应向市人社局书面说明情况,并会做好善后解释工作。